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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第三十七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2-22 点击数:

各流动站及博士后:

第三十七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广大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请从网上下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申请表》,按申请须知的要求认真填写。第三十七批基金从2005年3月10日开始申报,截止到3月31日,逾期(以邮戳为准)不再受理。

填表注意事项如下:

1. 封面上的“编号”系指申请进站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统一编号,不清楚者可向师资科查询。

2.“博士后日常经费来源”除国家资助和企业资助外请选单位自筹。

3.“研究经费来源及数额”应有相当的经费支持。此栏若为空白,则申请项目不易获得资助。

4. 两份“推荐人意见”可以打印,但签字必须为亲手签字。

5.“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须自己填上相应的内容,交师资科后统一盖人事处的章。

6.“投送学科名称”,应以一九九七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7“投送学科”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如果“投送学科”属交叉学科,请在“投送学科”(一级或二级)后面注明“交叉学科”字样。

8“设站单位”填太阳成tyc7111cc,“通讯地址”填所在院系名称。

9 申请表第九页上“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博士后所在院系填写、负责人签字,不需加盖公章。

10 申请表原件后面加附一页申请项目简介(同时交电子版)。申请项目简介的具体内容包括:博士后姓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如有不愿公开的内容,书写请回避,字数不超过450字),如果是应用项目,请注明是否愿意推荐给企业。

欢迎我校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每人一百元的评审费由学校统一支付。各流动站必须在3月25日前将所有申请者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申请表》(含原件一式七份,“原件后面”加一页申请项目简介)、项目简介电子版一并报送我校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转自人事处师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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