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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本科生赴香港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3-02 点击数:

各院系: 为加强人才培养的合作交流,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太阳成tyc7111cc与香港大学签订了互相交换学生的协议。2005-2006年度学校拟从在读的全日制二年级学生中,选派十名优秀学生分上、下两学期赴香港大学交流学习,选修香港大学文学院、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工程学院、理学院及社会科学学院的课程。现将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各方面表现优秀,素质良好; 2、各门课程成绩优秀,英语必须通过国家六级或相当于国家六级水平、英语应用(特别是听力)能力强; 3、身体健康,必须经太阳成tyc7111cc医院体检合格; 4、愿意到香港大学相关专业插班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食宿费、书本费、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香港大学每学期可能给学生的津贴约为1万港元)。 二、报名时间 2005年2月25日-3月7日,逾期不候。 三、选拔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推荐1名候选人,于3月7日前将候选人的个人申请书(加盖院系印章)、体检表、学生成绩单、个人简历送至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港澳台办将组织审核并从中遴选10人,报学校审批。 四、交换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学生赴香港大学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学生在香港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返校后,由院系主任根据学生在香港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确定其顶替本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0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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