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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06—2007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6-16 点击数:

关于遴选2006—2007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05-6-15 15:57:11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2006-2007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遴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留学基金委和美国驻华使馆共同负责实施。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在派遣中国学者赴美研修的同时,每年也接收美国学者来华任教。该项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赴美中国学者的派出规模为每年50人左右。项目有关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 二、本次遴选类别包括研究学者、硕士研究生二类。候选人应在过去四年中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具体要求为: 1、研究学者(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候选人年龄应在35-50之间,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及博士学位,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独立研究能力和较好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在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研究生(Graduate Student):候选人应具有学士学位,业务水平突出。在美读硕士学位,为期一至两年(需TOEFL和GRE成绩)。 3、候选人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② 被推荐人选应是各项目院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或科研人员。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三年以上方可推荐。 ③ 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④ 身心健康(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书)。 ⑤ 必须具备我校规定的使用学术假资格。 三、 选派资助学科领域仅限人文、社科、管理和法律学科。 四、 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由中美专家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后确定拟录取人选。被录取人员由美方协助安排接受院校。派出时间暂定为2006年8-9月。 五、 请相关学院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推荐候选人,在推荐人选时,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并请于 6月23日前将《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可从附件中下载)报人事处师资科。有关此项目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2006-200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专栏中查看。 人 事 处 二OO四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 如果附件打不开, 请按右键将目标另存后,再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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