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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办理《来闽工作通知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7-08 点击数:

关于统一办理《来闽工作通知书》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05-7-8 10:11:33

各单位:

为了做好2005年下半年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经向省人事厅调配处、福建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咨询并征得同意,我处可统一组织办理《来闽工作通知书》。请各单位尽快通知符合申报《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具体范围及标准见附件1)填写《出国留学人员来闽工作登记表》(附件2),按照附件3提供材料(目前已经享受津贴的留学回国人员则不需要填表),并在7月13日前将本单位需要办理《来闽工作通知书》的人员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一、申报对象:符合申报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津贴条件的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步骤:

1、 点击 留学回国人员人员登记,提交详细信息。

2、填写《出国留学人员来闽工作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3、各申报人应按《申报来闽工作通知书应提交的材料》(附件3)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各单位整理汇总将《2005年申办<来闽工作通知书>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对申报对象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严格审核,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每人300元的费用由单位集中收取后统一交到人事处人事科,再由人事科统一交到福建

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人事处

2005-07-08

附件下载:附件4

附件下载:附件3

附件下载:附件2

附件下载: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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