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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4-26 点击数:

关于2006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06-5-12 11:49:20 关于2006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教学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6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和《太阳成tyc7111cc“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我校2006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 2006年,教育部和福建省分配给我校85个推荐名额。学校拟新遴选50名左右优秀教师作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人选,其余的从现有校级人选中推荐。其中,推荐特别优秀的20名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65名申报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未被推荐为教育部和福建省人选的新遴选教师作为校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予以资助。 二、申报领域或学科 1.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请者须按照如下领域归口申报: (1)自然科学类19个领域: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2)哲学社会科学类5个领域: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3.经济学(含工商管理);4.政治学、法学;5.教育学、心理学、信息传播。 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文学艺术)”。 2.申报福建省和校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请者须按照学校的教师职务岗位设置一级学科归口申报并填写“申报学科”。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 7.截止今年1月1日止,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1.各单位必须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并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重点培养对象。推荐省级的人选原则上应是国家或省重点学科,并优先遴选国家和省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的优秀青年教师。 2.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优秀教师申报。申请者须填写教育部、福建省或太阳成tyc7111cc《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3.经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后,由学院(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于5月18日前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一式一份(须盖单位公章),自然科学类的,报送科技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报送社科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须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一份,并发送电子文件(EXCEL2000兼容格式)到人事处师资科 rscs@xmu.edu.cn 、科技处 std@xmu.edu.cn 和社科处 xxk@xmu.edu.cn 。 4.科技处、社科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分别汇总后于5月24日前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审核、研究。秘书组按当年拟上报和支持人数的1:1.5左右确定候选人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 5.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于5月30日前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6月2日前学校对入选者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如无异议,推荐申报教育部和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按教育部和福建省的要求向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申报;入选校级支持计划的,由学校正式公布支持名单。 五、其他事项 1.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高校青年教师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太阳成tyc7111cc特聘教授”资助者不能再申请各层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计划。已获得“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和“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者亦不能再申请福建省和校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计划。 2.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3.有关文件规定和填表要求详见人事处主页或教育部科技司主页www.dost.moe.edu.cn。 4.有关表格可从人事处主页或教育部科技司主页www.dost.moe.edu.cn下载。 附件: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太阳成tyc7111cc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4.《“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附件下载:《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附件下载:《太阳成tyc7111cc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附件下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如果附件打不开, 请按右键将目标另存后,再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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