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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和招标制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4-26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和招标制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06-4-25 16:41:43 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和招标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实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6〕67号),现就我校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具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实验室,重点教学基地,教育部确定的高职师资培训基地等重点教学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研修班学员住宿由申报学院、研究院自行解决。所申报项目应有充足的生源,每项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二、申报项目范围 1.评审制项目 ⑴面向高校大多数学生的基础课教师培训项目;学科发展迅速的专业课教师培训项目;教学改革成绩突出,实践效果好的实验、实习课程教师培训项目。 ⑵信息类、生命科学类、新材料科学类等国家产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教师培训项目;加入WTO后国家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师培训项目;新兴交叉边缘学科专业教师培训项目;“双语授课”师资培训项目。 ⑶现代教育理论、现代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培训项目,尤其是与“两课”教学内容和方法相关的培训项目。 2.招标制项目 2006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招标制项目共20项(项目名称详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1.需要申报的各有关学院、研究院,请下载相应表格填写(见附件)。 2.于2006年4月29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项目申报表》(一式六份)或《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招标制项目投标评审书》(一式四份,投标单位处写太阳成tyc7111cc,封面无需盖章)及单位同意办班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并发一份表格电子版到rscs@xmu.edu.cn。 四、其他 1.教育部将给予被批准举办的高级研修班项目提供适当经费补助,原则上为每项目贰万元(20000万元),并于下一年度春节后陆续拨至项目承办单位。 2.研修班开办前可向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秘书处领取培训证书。联系人:刘长旭,联系电话:010-58802176,通讯地址: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北京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内),邮政编码:100875,E-mail:mscmoe@scett.bnu.edu.cn. 3.办班结束后,须将《高级研修班总结表》(一式两份)于2006年11月20日前报送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秘书处,并发一份电子版到rscs@xmu.edu.cn. 4.其他有关事项可访问“高等学校教师网”(www.ccf.edu.cn)或“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train.whu.edu.cn/index.asp)。 太阳成tyc7111cc人事处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 如果附件打不开, 请按右键将目标另存后,再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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