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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6-27 点击数:

关于2007年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职称科 发布时间: 2007-6-27 9:41:58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我校自2004年首次试行教师职务聘任制以来,与学校签订3年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教师,到2007年7月31日,其聘用合同期限就将结束。根据《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学校和学院(研究院、直属教学部、直属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单位)应对受聘教师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考核。为此,现就2007年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意义

对教师聘期内的工作进行考核,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激活竞争和激励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工作,对于激励和督促广大教师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考核结果也是教师个人的职务和岗位聘任、奖惩及调整工资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为2004年学校首次试行教师职务聘任制以来与学校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至2007年7月31日合同期满的本校受聘教师(以下简称考核对象)。与学校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教师,按学校文件规定,其综合考核将在明年进行(4年一次),今年不参加聘期考核。

本次聘期考核工作进行期间尚在国内外其他高校、研究机构访学、研修的考核对象,须参加本次的聘期考核;若本聘期内经学校批准离校一个学期及以上时间且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的,可提出延期考核申请,报学院(单位)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聘委会)批准。延期考核时间不超过本聘期内经学校批准离校的时间。

本聘期内受聘重要岗位或特聘教授岗位的考核对象,须参加本次的教师聘期考核。

本聘期内已高聘高一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其聘期按其与学校重新签订的高一级教师职务的聘用合同期限执行,截至2007年7月31日新的合同尚未到期的,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三、考核的依据和要求

各学院(单位)应严格依据《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厦大人〔2004〕79号)和本学院(单位)《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细则(试行)》(厦大人〔2004〕123号)有关受聘教师岗位职责(含思想道德要求、业务工作及其他工作)的规定及教师聘用合同,对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真的考核。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依据和标准,以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合同条款、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为着眼点。学校和学院(单位)所制定的岗位职责中没有规定可以替代的任务项目,考核时不得以别的任务项目予以替代。教学工作的考核要与教学测评结合起来。

教师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考核优秀的人员所占的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现有在岗教师人数的15%以内。

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该教师是否续聘或高聘及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本次考核是学校试行教师职务聘任制以来首次进行的教师聘期考核,做好这次聘期考核工作,对今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院(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聘期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本次教师聘期考核工作。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次教师聘任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各学院(单位)聘委会负责本学院(单位)教师聘期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本次教师聘期考核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1)考核受聘教师是否履行岗位职责和合同条款,聘期考核是否合格;(2)对完全履行与未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和合同条款的两类考核对象在本聘期内的工作,分别作出具体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与排名(按学校规定对其教学科研任务不作硬性要求的、担任学校机关部处正职以上管理职务或担任各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以上职务的考核对象,可不参与排名)。

教师聘期内工作情况的评价标准由各学院(单位)根据学校和本单位有关教师岗位职责的规定及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在主要兼顾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及兼顾其他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地加以制定。各学院(单位)制定的教师聘期内工作情况的评价标准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教师聘期内工作情况评价结果的排名,须按完全履行与未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和合同条款两类情况分别列表排序。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召开本学院(单位)考核对象会议,传达本通知精神,布置本次教师聘期考核工作。

2.考核对象请从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表》填写并打印,在7月3日前送交所在学院(单位)聘委会(须按《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表》中提出的要求,随附相关证明材料)。

3. 各学院(单位)聘委会于7月10日前完成教师聘期考核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召开聘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基本考核结果(可先评定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的等次,优秀等次可留待量化评价后再作评定)。

各学院(单位)务必于7月12日前将《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表》每人一份送交学校人事处职称科。

4. 各学院(单位)聘委会务必于7月20日前完成对考核对象的量化评价工作及确定优秀等次的教师人选(有关量化评价表格由各学院、单位自行制作),并将《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每人一份)和《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与评价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送交(含纸质和电子版本)学校人事处职称科,同时将考核和评价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5. 学校人事处对各学院(单位)报送的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各学院(单位)确定的量化评价结果上报学校聘委会审定。

厦 门 大 学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太阳成tyc7111cc教职工聘期考核结果登记表

附件下载: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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