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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阳成tyc7111cc教学科研人员聘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6-29 点击数:

关于太阳成tyc7111cc教学科研人员聘期考核的通知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2007年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为2004年学校首次试行教师职务聘任制以来与学校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至2007年7月31日合同期满的本校受聘教师(以下简称考核对象)。(详见学校下发的考核名单)。

二、所有考核对象应填写学校下发的《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表》和太阳成tyc7111cc下发的《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表》一式两份,同时递交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各一份。《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表》作为考核教师是否完成合同规定的职责的基本依据,各位老师按照表后的说明填写,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表》作为教师综合定量评价和排名的依据。表中有关分值的计算见《太阳成tyc7111cc考核评价体系》中的说明。

三、本次教师聘期考核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1)考核受聘教师是否履行岗位职责和合同条款,聘期考核是否合格;(2)对完全履行岗位职责与未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的两类考核对象在本聘期内的工作,分别作出具体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与排名(按学校规定对其教学科研任务不作硬性要求的、担任学校机关部处正职以上管理职务或担任各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以上职务的考核对象,可不参与排名)。

四、各单位应首先严格依据《太阳成tyc7111cc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细则(试行)》(在学院招聘启事附件中查阅)(厦大人〔2004〕123号)中有关受聘教师岗位职责(含思想道德要求、业务工作及其他工作)的规定及教师聘用合同,对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真的考核。将所有教师区分为完全履行岗位职责与未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两大类。然后根据定量评价的结果,对两类教师分别进行排名。

五、在各单位考核评价和排名的基础上,由院聘委会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确定教师聘期考核的结果,并上报学校审定。 教师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考核优秀的人员所占的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现有在岗教师人数的15%以内。

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该教师是否续聘或高聘及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召开本单位全体会议,传达本通知精神,布置本次教师聘期考核工作。

2.考核对象请从学院网页下载所需填写的两份表格, 填写并打印。其中,《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表》(须按《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表》中提出的要求,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应在7月2日前送交所在系所,由系所领导审核后,于7月6日前送院人事秘书。《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表》应在7月6日前递交所在系所,由系所领导审核、排名后,于7月11日前送院人事秘书,同时在本单位公示排名结果。凡无故不准时上交材料者按不合格处理。学院聘委会于7月11日前完成教师聘期考核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基本考核结果。并于7月12日前将《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表》每人一份送交学校人事处职称科。

3. 院聘委会对各系所报送的考核材料和定量排名结果进行审核,7月20日前完成对考核对象的量化评价工作及确定优秀等次的教师人选,并将《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每人一份)和《太阳成tyc7111cc教师聘期考核与评价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送交(含纸质和电子版本)学校人事处职称科,同时将考核和评价结果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4. 学校人事处对各学院(单位)报送的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各学院(单位)确定的量化评价结果上报学校聘委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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