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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研究生赴泰、菲、印担任志愿者教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26 点击数:

有关学院、研究院:

接国家汉办及省教育厅通知,国家汉办将于2008年派出1000名汉语志愿教师赴泰国、菲律宾和印尼各国大、中、小学及幼儿园任教,教学时间为一学年。汉办将根据各省申报信息,统筹协调,择优选择。具体选拔内容如下:

一、志愿者选拔条件

(1)综合素质高,不畏艰苦,乐于奉献,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和教育事业,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优秀党团干部及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各类奖项获得者优先;

(2)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能力及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3)年龄在22-45岁之间、学习成绩优良的在读研究生(硕、博);

(4)具有对外汉语、中文、教育学、外语、历史、哲学、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汉语普通话为二级甲等以上;

(5)有教学经验或舞蹈、音乐、绘画、武术、手工制作、电脑专业技能等特长者优先;

(6)具有大学英语4级以上水平或相关国家语言沟通交流能力。

二、派出时间:

任期为一学年。泰国、菲律宾派出时间为2008年5月中旬,印尼为2008年7月。

三、待遇

志愿者生活津贴标准为800美元/月,另提供住宿、往返国际旅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2)太阳成tyc7111cc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务必请院系相关负责人签字)

(3)相关证书复印件

五、截止日期

请于2月29日之前将材料报送国际处黄琛处。

联系人:

研究生院: 曾凉凉 2180887

国际处: 黄琛 2187522

相关附件:太阳成tyc7111cc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研究生院、国际处

200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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