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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五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0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第五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通过严格认真的评选活动,“造就一批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学贯中西的思想家和理论家,造就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年富力强,政治业务素质良好,锐意进取的青年理论骨干”,促进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培养,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

1963年1月1日 以后出生的本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宣传工作者,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均为申报和评选对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参加过中央五部委或我省有关部委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培训(附结业证书复印件;尚未参加的,推荐单位必须在年内安排其培训);遵纪守法,严谨治学,有良好的学术操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在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取得显著学术成果,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并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在省、部级社科评奖中获过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2)评为全国优秀教师的或获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级(含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3)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的;(4)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项目主要负责人;(5)在研究我省改革开放、构建和谐社会和海峡经济区建设等重大实际问题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被地、厅级以上(含地、厅)党政决策部门采纳应用的。(上述成果或荣誉均要求附有相关证明材料;成果如属合作的,应是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3.在国家级权威报刊(目录附后)上发表过3篇以上(含3篇)论文(属合作的,须是第一作者),并出版过2部(含2部)以上专著(其中至少有一部是个人专著)。

(在往届评选中已获得过本荣誉称号者,即“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虽仍符合上述条件,但不再申报评选;往届只评为提名奖者,而本届符合条件,可申报参评。)

三、表彰奖励

1.在《福建社科界》和省社科联网站公布福建省第五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2.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提交材料

须填写《福建省第五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申报表》1份,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成果、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5日,联系人:张随刚,电话2181960。

社科处

2008年7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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