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太阳成tyc7111cc关于申报200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1-04 点击数:

太阳成tyc7111cc关于申报200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太阳成tyc7111cc关于申报

2009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闽科计〔2008〕 85号),为了规范200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资助范围

省基金计划申报项目分为三类:面上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创新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重点资助围绕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兼顾基础研究。资助范围(即指南)及代码详见附件1。

项目仍采取限额申报,我校限额为面上项目70项,青年创新项目30项,杰青项目12项。

二、项目申报基本原则

1. 面上项目:我校可申报面上项目70项(以下称“申报数”),由于省自然科学基金增设“管理科学领域”,拟面向人文与社会科学相关学院开放该领域供自由申请,由科技处、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从中确定6个“申报数”;

2.除人文与社会科学相关学院共可申请6项外,其余64项面上项目“申请数”按1:1.3的比例计算出各理工科学院可推荐面上项目数(以下称“推荐数”)总计为83项;根据各学院师资力量、近三年省基金的申请及获批、实施及结题等情况,综合计算出各学院“推荐数”;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从83项申请书中遴选出64项申报2009年度省基金面上项目;

4.青年创新项目:我校可申报30项青年创新项目,科技厅要求申请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截止2009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本类项目不设校内“推荐数”,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可自由提出申请,经我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30项申报青年创新项目;

5.杰青项目:我校可申报12项杰青项目,科技厅要求申请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如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或青年人才项目,必须是已结题方可申请);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省内外同行承认的创新性科技成果,或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推动作用,或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截止2009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本类项目不设“推荐数”,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经我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2项申报杰青项目。特别说明:杰青项目与省科技重点项目合并查重。博士后工作期间不得申请杰青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者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项目申报,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其法定退休时间。

2、申报项目研究的起始时间为2009年3月1日,结束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项目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开发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已完成的前期工作内容在申请书的现有研究开发基础和已具备的条件栏内进行表述。

3、对于面上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组前5名)同期参与的省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

4、申报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拟定项目资助额度为面上项目3-7万元/项,青年创新项目3-5万元/项,杰青项目10-30万元/项。申请项目总投资超出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部分,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学院)应在《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中做出自筹的承诺,否则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5、有在研省基金项目的学院应于12月5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报《2008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科技处网上审核后提交,不用报送纸质材料。未按规定填报的单位,将不予受理新项目的申报。以第一单位承担省基金项目的单位,若有2项以上(不含2项)项目到期未结题的,不予受理新项目的申报。

6、为进一步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在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由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主持申报的、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推荐的项目,在立项时将给予倾斜支持。

7、申请杰青项目的,在申请书项目主要成员介绍栏内要重点介绍申请项目负责人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或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或有被省内外同行认可的创新性科技成果。

8、申请者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可提出不超过3位不适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名单,供遴选同行评议专家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12月5日前完成学院推荐工作,被学院推荐人须同时提交申请书草稿全文(申请书草稿见附件2),12月10日前完成校内专家评审工作;

(二)评审通过后,我处通知正式申报人。申请人“申报用户”身份登录系统,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http://xmgL2.fjkjt.gov.cn),经所在学院网上审查和填写推荐意见后,再由我处网上填写推荐意见。完成这些程序且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即可从系统自动获得项目受理号,申请人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1式4份,逐级签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一次性报送科技处。

杰青项目还应提供具有查新资格的单位出具的《科技项目查新报告》1式4份(至少有1份原件)。

科技厅系统于2008年12月20日截止受理项目。由于系统审核需要,我处12月15日(周一晚)截止接收,该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申请书如出现违规,我处将无法协助处理。

联系人: 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技处 李荔敏

附件:1.2009年省基金项目资助范围(指南)及申报代码

2.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05版)草稿

3. 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20081104_附件2 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05版)草稿.doc 20081104_附件3 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doc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