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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十五”(2001年)以来省社科规划项目到期未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1-18 点击数:

关于清理“十五”(2001年)以来

省社科规划项目到期未结项课题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开始清理“十五”(2001年)以来省社科规划项目到期未结项的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6年之前立项的已到期课题需在今年年底之前结题;

2.06年之后立项的已到期课题今年年底之前如不能结题的,需提交延期报告及下一阶段研究计划;

3.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省社科规划办将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两级管理办法》的规定,酌情取消项目负责人今后申请省社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资格,直至撤消项目,追回所拨经费。

4.延期报告及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提交截止时间为 11月28日 。

5.联系人:张随刚,联系电话:2181960。

社 科 处

200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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