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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汇总工作的通知(紧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2-20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研究生院于2009年1月9日发布《关于公布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名单的通知》

(详见http://yjsy.xmu.edu.cn/lx/Show.asp?id=2363)的要求,各学院、研究院应于2009年2月20-23日认真审核正式推荐人员材料,并于2月23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综合办。注意事项如下:

1. 认真阅读《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推荐人员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1,或者参阅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ff2c4dd4abfc406aad3a545e4402c3ee.shtml)。

2. 认真审核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严格按照要求整理、审核、提交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顺序 材料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在2009年3月初公布正式推荐名单后,正式推荐人选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填写后交研究生院。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在2009年3月初公布正式推荐名单后,正式推荐人选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填写并经所在学院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推荐意见后交研究生院。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学籍证明

(5) 推迟答辩、毕业证明(如不需要,可不附)

(6) 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7) 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

(8) 联合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外文)

(9) 成绩单复印件

(10)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 获奖证书复印件

(12)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3. 2月23日前,各学院先提交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外的其他申请材料;2009年3月4-10日,通知正式推荐的学生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各学院、研究院为学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提交至研究生院。

4. 申请人应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需提交留学基金委,一份由研究生院留存。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原件。

5. 申请人应及时将整理后的申请材料(无需装订)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其中,空白《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提交所在学院以及研究生院填写、审核。研究生院填写、审核《单位推荐意见表》完毕后,将其放入对应人选申请材料中(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6. 申请人所在学院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用回形针或夹子整理成册,于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请不要在书面申请材料以外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

7. 各学院、研究院应根据我校预选拔名单分攻读博士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类填写并提交汇总表(见附件2)。如果有些学生虽然没有进入预选拔名单,但是已经获得邀请函或者入学通知书的,也可提交、汇总申请材料并在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附件:

1. 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推荐人员申请材料的说明

2. 各学院、研究院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一览表

3. 太阳成tyc7111cc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名单

相关附件: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

各学院、研究院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0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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