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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2009年A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17 点击数:

一、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开展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注重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与跨学科研究;努力推动学术新观点,加强理论创新,积极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出贡献。

2、把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是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成长,是否有利于海西经济建设与发展,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3、注重对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3~1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1:0.5比例予以配套经费,依托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含培育)申报的项目优先资助。

三、申请条件

申请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初级职称申报者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以及省教育厅A类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方法

(一)、申请单位应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二)申报项目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申报项目经形式审查通过后,我厅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择优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项目申请人须填报《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复印左侧装订。

2、应填报一份《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简表》电子文档连同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发至电子信箱:fwh@xmu.edu.cn 。

3、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09年4月24日。

项目申报的其它有关事项见《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科〔2004〕25号)。

社科处

2009年4月16日

附件:

申请书

申报简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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