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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三次补充选拔2009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9-16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

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最新通知,拟开始组织第三次补充选拔2009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本次补充选拔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纪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

3.应为就读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生或2009年入学的博士一年级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或2010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及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5.身心健康。

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照具体项目规定执行。暂不接受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国家公派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人员。

二、选拔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时原则上须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应为申请当年或2010年9月底前。

重点支持各单位利用与国外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进行选派。对拟在双方协议框架内选派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入暂时不能提供证书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可以先行提交意向性邀请或双方协议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三、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各学院、研究院提交“2009年第三次补充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单一览表”电子版(注明学院并发到yjsy@xmu.edu.cn)和纸制版各一份(见附件1);

2.9月25日至27日前,入选学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各学院、研究院为学生填写完单位推荐意见表;

3.9月28日前,各学院、研究院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至研究生院综合办;

4.10月中旬经留学基金委评审后经教育部批准公布留学候选人名单。

四、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未提交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的申请人,留学单位可暂填意向留学单位,留学期限请暂拟留学单位学制填写。

2.单位推荐意见表(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自动生成)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2,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4.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5.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本科及以上阶段)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8.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

9.获奖证书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证明(成绩单复印件等)

11.学习计划(若暂无外方接收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12.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13.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

1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含意向函,如无可不附)

15.与外方合作协议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交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者必须提交)

请各单位积极动员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一年级研究生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最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校选拔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项目要求、申请渠道、选拔原则及要求、派出和管理、申请与选拔程序等事项参见研究生院网站2009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推荐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杨建中,联系电话:2186259,Email:yjsy@xmu.edu.cn。

附件:1.2009年学院(研究院)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推荐名单一览表

2. 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相关附件:2009年学院(研究院)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推荐名单一览表

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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