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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教育厅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1-05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教育厅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在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以是否有利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提高,是否有利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建设,是否有利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是否有利于海西的经济建设与发展,是否具有创新性与可行性,作为衡量课题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本年度设立60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分为A类课题和B类课题。

1.A类课题40项,每项资助经费为0.45万元,其中省教育厅资助0.3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1:0.5比例配套予以经费资助。

2.B类课题20项,B类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三、申请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我省高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要求具有讲师、副教授或教授职称。讲师职称申报者须附两位具有高级职称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的推荐意见;

2.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以及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课题申报项目名称,必须符合《福建省高校2010年度思想政治理论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内容的范围。课题结题年限为一年。

四、申报及评审方法

(一)申请单位应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二)申报项目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申报项目经审查通过后,我厅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匿名评审,择优予以资助。

(三)各高校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2),超额申报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审查合格的《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3)1份。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提交电子版。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4)一式9份,其中1份原件,8份复印件,夹在申请书内。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3.《2010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报简况表》(附件5)电子版。

4.2010年11月22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fwh@xmu.edu.cn

项目申报的其它有关事项见《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科〔2004〕25号)。

附件:

社科处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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