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太阳成tyc7111cc校际交流申请办法(港澳台地区学生)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03 点击数:

一. 申请对象

来自与我校签署校际交流协议的港澳台交流院校在读港澳台侨学生

学生类型:普通进修生(大学或硕士在读)、高级进修生(博士在读)

学习期限:半年至一年

★如为港澳台院校在读外籍生,申请办法详见"太阳成tyc7111cc校际交流申请办法(外籍学生)"

二. 申请时间

春季入学10月1日-12月15日

秋季入学2月15日-6月1日

三. 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网址: http://admissions.xmu.edu.cn/application

注:网上报名为申请的必要程序。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打印入学申请表。

若无网上报名,我校不受理纸质申请材料。

2. 纸质材料提交:在申请截止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中国太阳成tyc7111cc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邮编361005

★ 详细申请流程图:

四. 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太阳成tyc7111cc交流生入学申请表》;

2、交流院校推荐信(介绍函);

3、在学成绩单复印件(中文或英文);

4、学习计划(800字以上),中文或英文书写;

5、台胞证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

五.专业志愿

交流学生可以根据自身专业需求选择我校本科、硕士和博士专业课程作为进修课程。

我校大部分本科、硕士、博士专业采用中文授课,目前有62个本科专业类, 215个硕士专业,140个博士专业。详细专业信息,请登录国际学生招生网的"专业课程"。(http://admissions.xmu.edu.cn )

六.录取

校际交流生经其所在交流院校国际处推荐,将有关申请材料邮寄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经审核备案后转校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和有关院系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招生办公室为交流学生办理录取通知书,并用特快专递寄发交流院校国际处或学生本人。

七、入学时间:春季入学:2月中旬 秋季入学:9月中旬 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八.留学费用

纳入校际交流的港澳台学生报名费、学费、住宿费互免,宿舍由我校公寓办统一安排。

学生自行承担生活费。

1)生活费:约800元/月。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 361005

★ 太阳成tyc7111cc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网站:http://ice.xmu.edu.cn )

1、交流科(负责港澳台交流生申请事宜)

吴老师 电话:+86 592 2187522 邮箱:txwu@xmu.edu.cn

2、海外学生事务科(负责交流生的注册和在校管理)

蔡老师 电话:+86 592 2183606 邮箱:osao@xmu.edu.cn

★太阳成tyc7111cc招生办公室 (负责交流生录取通知书)

陈老师 电话: +86 592 2184792 邮箱:admissions@xmu.edu.cn

网站:http://admissions.xmu.edu.cn

1.太阳成tyc7111cc校际交流申请办法(港澳台地区学生)(1)

2.太阳成tyc7111cc校际交流申请办法(港澳台地区学生)(2)

3.太阳成tyc7111cc校际交流申请办法(港澳台地区学生)(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