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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1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确保艺术科研项目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及省属重点高校;

(二)国家及省级艺术研究机构(含学术力量雄厚的国家级艺术、文博单位等);

(三)具有民族、宗教、地域特色艺术研究专长的研究机构及高校。

二、推荐专家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研究专长属于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所含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含曲艺、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等门类范围,注意推荐新兴、交叉及综合性研究领域的专家,如文化政策法规、文化产业、文化市场、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化艺术科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同时注意兼顾艺术学各具体研究方向,如服装艺术、建筑艺术、环境艺术、公共艺术、视觉艺术、动漫、数字媒体艺术、互联网文化等;

(三)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六)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及格式:

请各单位主管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推荐专家条件严格审核遴选,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推荐人数不限。

被推荐专家按照附件一《专家信息登记表》的格式填写个人信息,交各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所有推荐专家信息后统一填写附件二《专家信息统计表》,随《专家信息登记表》原件(一份)报送社科处。

(二)报送时间:

2011年4月26日前将《专家信息登记表》原件(一份)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专家信息登记表》、《专家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kinpern@xmu.edu.cn。

联系人:金鹏 联系电话:2187335

社科处

2011年4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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