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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选修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4-12-08 点击数:

各学院(系)、各教学部及有关单位: 开设全校性选修课是我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教学安排,下学期漳州校区将有两个年级学生选课,校本部也有部分学生选课。为了做好下一学期的全校性选修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鼓励各学院开设全校性选修课,学校拟根据开课数量,按2000元/门的额度把全校性选修课的教学经费划入各院系教学经费中。各学院应充分发挥本学院特色和优势,鼓励本单位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开出一些效果好、质量高、有特色的课程。 2.下学期计划在漳州校区开设160门左右的课程、校本部开设40门左右的课程供学生选修。原则上所申报的课程应该优先安排在漳州校区,确有实际困难的再酌情考虑。 3.课程由教师通过网上系统申报,上网不方便或使用网络有困难的教师可请教学秘书网上代申报。具体申报程序: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通过教务处全校性选修课管理系统申报课程,院系对教师申报课程进行初步审核,教务处根据院系的审核结果进行审定并给予公布。 4.申报课程时,任课教师必须准确填写课程信息栏。课程名称和英文名称必须准确规范(包括英文字母大小写等);校区、教室类型和限选人数必须注明,以免在排课时出现错误。内容简介文字须简明扼要,直截了当地概括课程内容。 5.各单位要对全校性选修课加强管理,对申报课程认真审核,尤其对以往一些上课效果不太好、学生意见较大的课程应严格把关,未有改进的应予以停开。同时,各院系应将全校性选修课管理纳入学院教学管理。申报课程一经付诸选课,就不能取消。确因出国、调动或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所在学院应该妥善安排好课程的后续教学工作。上课期间,授课单位应协同任课教师加强课堂管理,严格教学纪律,课程结束应加强考核。 6.课程申报截止时间为第十四周星期三(即12月15日)下午。 转发校教务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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