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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04—2005学年第三学期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7-15 点击数:

各学院、教学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历,2004—2005学年第三学期将于2005年7月23日结 束,2005年7月17日至23日为考试周,为使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要做好安排,加强管理和考场检查。 各学院在本学期考试周前,向全学院教师重申《太阳成tyc7111cc 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办法》[厦大教(2003)32号文件]第二章监 考教师守则。要求教师履行监考职责,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教师, 教务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各学院要配置好监考教师,考试期间,各学院及系主要领导要到 考场巡考,了解考场纪律情况。 各院系要加强期末考场纪律教育,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要向学生重申《太阳成tyc7111cc考场纪 律及违纪处分办法》,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要严格处理。 转发校教务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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