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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5-12 点击数:

关于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历,本学期将于2005年6月10日结束。毕业班学生的期 末工作安排教务处已于3月9日发了《关于2006届毕业生教务工作 安排的通知》(厦大教[2006]5号),本通知是针对非毕业班学生的期末 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复习考试共2周,即第16、17周(2006年5月28日—2006年 6月10日)。各院系本科生均在这两周内停止课程的教学工作,进入各门课程的期末复习考试工作。除大学英语、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和部分公共课提前集中统一考试外,其他课程的考试原则上都应安排在这两周内完成。全校性选修课采用随堂考试,安排在15周进行。双学位课程考试由各开设单位自行安排。在复习考试周,原上课教室安排停止执行,此间需用教室进行辅导、考试的应向教学科或漳州校区教务办另行申请。 2004级、2005级公共课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请各开课院(系)、单位于5月16日前报送给漳州校区教务办。其他年级的公共课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报送给学务科。 二、学籍管理有关事宜: 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将课程成绩 通过教务处网站“教师系统”登录、并打印一份签名后送院(系)办公室。鉴于我校已全面实行重修制,各院(系)应提前发放重修单(教务处主页下载),通知不及格学生准备重修,并告知不安排缓考和补考。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生命科学导论等)重修一般安排在短学期专门开设重修班。 三、考试管理: 为使期末复习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要做好安排,加强管理和考场检查。 (一)命题: 各学院要重视试卷的命题工作,试题必须经过教研室主任或分管教学系主任审核。每门课程试卷要求A、B两卷,其中一卷为考试卷,另一卷为备用试卷。由本系(院)教师在同一学期开设同一门课程,必须统一命题及批改标准(教学试点班可另要求)。 (二)试卷印刷: 学校对课程的试卷印刷制订了统一的规范,规范范本统一在学校印刷厂,因此,要求各学院的课程试卷必须到学校印刷厂印刷。印刷厂组织专人负责试卷印刷和保管工作,落实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三)考试承诺: 学生在每门课程考试前必须填写考试诚信承诺书。考试诚信承诺书由教务处统一到印刷厂印刷,教师在领取课程试卷时,同时向印刷厂领取考试诚信承诺书,每生一份,要求每个学生进行考试诚信承诺后,方可考试。 (四)考试时间: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上午从8:30开始,下午从2:30开始。 (五)监考要求: 各学院在期末考试前,向全学院教师重申《太阳成tyc7111cc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厦大学(2005)26号文件],要求教师履行监考职责,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教师,教务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各学院要配置好监考教师,公共课考试要派监考教师协助各教学部进行监考。原则上50人以下的班级派1名、50人以上派2名监考。学院的专业课原则上也要求50人以下的班级派1名、50人以上派2名监考、150人以上派3名监考。 主讲教师是课程的当然主考,必须亲自到场主持考试。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及系主要领导要到考场巡考,了解考场纪律情况。 四、考场纪律重申: 各院系要加强期末考场纪律教育,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要向学生重申《太阳成tyc7111cc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要严格处理。 转发校教务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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