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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二〇〇七年度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8 点击数:

厦 门 大 学 文 件

厦大教〔2007〕19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5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精神,2007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计划评审产生650门国家精品课程,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高专课程600门,网络教育课程50门,申报的截止日期为6月10日,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本科或高职高专各专业开设的课程。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并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可适当放宽条件)。课程支撑网站已经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二、申报范围

主要从校级、省级立项以及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组织推荐2007年国家级精品课程名单。

2.教务处对各学院申报的课程进行资格审核。

3.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课程进行网上评审,并提出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名单报校长批准。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各学院应于5月15日之前提供如下材料:

1.课程申报表连同电子文档一式2份(已经是省级精品课程直接填写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表,省级立项或其它校级精品课程提交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2.课程支撑网站的网址或域名。课程支撑网站已经提供有该课程的申请表、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因本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截至时间提前到6月10日。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务必按文件要求于5月20日前结束。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申报课程。精品课程的网页建设可参照我校现有的国家精品课程,亦可参照教育部精品课程网页。国家级精品课程有关申报文件通知及表格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临时下载——下载。

精品课程申报联系人:

肖祖法 2182250 Email:xiaozufa@xmu.edu.cn

精品课程材料上网联系人:

陈均宇 2182251 Email:chjy@msn.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

通知

2.精品课程申请表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学 精品课程 申报 通知

太阳成tyc7111cc办公室 2007-04-30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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