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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预计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5-11-11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02]5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高校2006年高等教育毕(结)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将在本学年上学期进行,寒假前基本完成拍摄任务。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根据教育部通知,由学校统一向每个学生收取图像拍摄费15元,汇总后全部转交拍摄单位,拍摄单位提供规格为2寸的4张毕业照和规格为1寸的8张照片用于贴学位证书及其他档案资料。 二、收费办法。各院(系)直接向2006年预计毕业研究生收取拍摄费。现金和名单于11月25日前交到培养与管理办,并领取图像采集填涂卡。 三、关于采集工作。研究生拍摄之前每人需填一张填涂卡,要求严格按照填涂说明、准确无误填写,否则后果自负。 填图说明:1、校名:太阳成tyc7111cc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 2、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3、填写姓名时,如区位码表查不到的字请注明拼音,并填涂数字“0000”; 4、院校代码:10384。 5、如果身份证件是“军官证、港澳证”的,填写10384+学号。 6、博士生学号前的字母“B”,填涂“0、1”,即将“B”所对应栏中的0、1同时涂黑; 7、拍摄序号和地区码由工作人员填涂。 8、填涂卡区位码查询见附件。 四、组织工作。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研究生秘书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组织预计毕(结)业生凭涂卡,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有秩序、有纪律地完成图像采集工作。图像采集地点:明培体育馆(一楼)。拍摄时间:12月3日~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00—5:30。 各院(系)拍摄时间安排: 12月3日上午:海洋与环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 12月3日下午: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公共事务学院、教育研究院、南洋研究院、台湾研究院、艺术教育学院、法学院 12月4日上午:太阳成tyc7111cc、人文学院 12月4日下午:管理学院、外文学院 五、注意事项。对于漏拍和因故未拍的毕(结)业生可在2006年4月份自行到福州新华分社补拍(其他时间不接受拍摄),费用自理。地点: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州市鼓屏路116号福建采集站);拍摄联系人:朱昆,联系电话:0591—87636081)。 培养与管理办 2005-11-10 -------------------------------------------------------------------------------- 附件: 区位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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