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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2021年研究生答辩批次安排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3 点击数:

由于今年学校仍有五个授学位批次,参照学校授予学位批次时间安排,经学院讨论决定,拟新增6月答辩批次,该批次答辩通过的学生,可申请7月批次授学位。新增批次不作为常规安排,仅在学校增加授学位批次情况下设置。根据学校最新规定,每位研究生有两次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机会,若均未通过,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请各位同学按以下批次安排和论文进度,申请合适的答辩批次。

答辩批次名称

申请对象

论文提交截止时间

答辩时间

(计划)

答辩结果

学校授学位

说明

批次

授学位材料预计提交时间

春季第一批次

(4月答辩)

硕、博士研究生

3月5日

4月18-5月16日

直接通过和重大修改后通过

6月

6月15-17日

本批次未通过硕士生可以申请7月批次答辩;未通过博士生可申请11月批答辩

春季第二批次

(新增批,6月答辩)

【春季第一批次评审/答辩未通过学生不能申请本批次答辩】

硕士生

4月16日

6月9-13日

直接通过和重大修改后通过

7月

7月15-17日

本批次未通过硕士生可以申请11月批次答辩

夏季批次

(7月答辩)

【春季第一批次送审(不含增评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硕士生可申请参加本批次答辩】

硕士生

送审论文提交时间

6月4日

7月24日-8月16日

直接通过

8月

8月15-17日

本批次未通过硕士生可以申请11月批次答辩

春季第一批次答辩未通过且无需再次送审的学生,二次答辩论文提交时间:7月10日

重大修改后通过

9月

9月15日

秋季批次

(11月答辩)

春季、夏季批次评审/答辩未通过学生可申请本批次答辩

硕、博士研究生

送审论文提交时间

9月17日

11月1-16日

直接通过和重大修改后通过

12月

12月15日

本批次开放硕、博士生申请,本批未通过学生可以申请2022年6月批次

春季、夏季答辩未通过且无需再次送审的学生,二次答辩论文提交时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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