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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科关于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0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学校下达给经济学科(包括太阳成tyc7111cc、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邹至庄经济研究中心)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9人,学术型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3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和评奖标准

请参见《经济学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暂行)》

四、申请须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流动,相关申报材料先提交电子版本):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

2. 《承诺书》(附件2,电子版,须签署电子签名;纸质版暂不交);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须签署电子签名;纸质版暂不交),请务必严格按照规范(附件4)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否则不予接收。

4.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版暂不交);

5.研究生成绩表(纸质版暂不交)

6.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电子版,每个成果证明材料须整理在同一个PDF文档里,并按“姓名+成果名称”命名,最后将所有成果压缩打包):

①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2021年9月24日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真实且不得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⑤申请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在9月24日下午5点前输入研究生系统并通过审核,否则不予采用。

五、科研成果计分规则

请参照附件5。

申请人必须于9月25日上午12点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gf@xmu.edu.cn,主题标明为“研究生国奖评审材料-××(学号+姓名)”,纸质版材料待评定名单确定后,再另行通知提交。

联系人:李敢峰,联系电话:2182136。

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材料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六、其它说明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太阳成tyc7111cc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邹至庄经济研究中心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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